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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标准装修合同 (1)

添加到百度搜藏 添加到百度搜藏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-30 13:04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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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委托方(甲方):
   承接方(乙方):

   工程项目: 甲、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,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。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,特签订本合同(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),以便共同遵守。

   第一条:工程概况

   1. 工程地址:

   2. 居室规格:房型 层(式) 室 厅 厨 卫

   1、 室,计 平方米; 

   2、 厅,计 平方米;

   3、 厨房,计 平方米;

   4、 卫生间,计 平方米;

   5、 阳台,计 平方米;

   6、 过道,计 平方米;

   7、其他(注明部位) ,计 平方米;

       总计:施工面积 平方米;

   3. 施工内容:详见本合同附件(一)《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》和施工图。

   4. 委托方式:

   5. 工程开工日期: 年 月 日

   6. 工程竣工日期: 年 月 日

   工程总天数: 天

   第二条:工程价款

   工程价款(金额大写) 元,详见本合同附件(二)《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》。

   1、材料款 元;2、人工费 元;

   3、设计费 元;4、施工清运费 元;

   5、搬卸费 元;6、管理费 元;

   7、税金(3.41%) 元;

   8、其他费用(注明内容) 元;

   第三条:质量要求

   1.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、规格、名称、经双方认可。详见本合同附件(三)《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》。

   2. 工程验收标准,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/T30-1999《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》规定。

   3. 施工中,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,双方应确认,增加的费用,应另签订补充合同。

   4.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: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。

   5.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、设备,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;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。

   6.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,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,以便于工作衔接。

   第四条:材料供应

   1.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,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。详见本合同附件(二)《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》。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,非经甲方同意,不得挪作他用。乙方如挪作他用,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。

   2. 乙方提供的材料、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,或规格有差异,应禁止使用。如已使用,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。

   3.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、设备,详见本合同附件(四)《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》的内容,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,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。如延期到达,施工期顺延,并按延误工期处罚。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%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。材料经乙方验收后,由乙方负责保管,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,由乙方负责赔偿。

   第五条: 付款方式

   1.合同一经签订,甲方即应付100%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%;当工期进度过半( 年 月 日),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%。剩余10%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。(注: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)

   付款百分比

  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:

   付款要求

  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

   进程内容

   对设计、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

   签订意向之日

   认可 付款时扣除

  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之日 元

   材料款100%

   元

   施工工费50%

   合计

   工期进度过半

   施工过程中 施工工费40%

   年 月 日

   竣工验收 10%

   当 天 元

  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 100%

   表应在补办手

   续时结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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